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荐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5个项目类型。请各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及指南解读(见附件),认真准备《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文件材料。
2.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两个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须在2025年4月15日至5月25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成申报资料上传工作。检查填报信息无误且附件按要求上传后提交申报。《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文件材料请于2025年5月25日前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有院系双章双签)至文科处。
2.“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三个项目以学校作为申报主体,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请提前联系文科处,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并需将《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文件材料于2025年5月25日前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有院系双章双签)提交至文科处。
3.附件中申报书为参考模板,信息填写要求以系统为准,所提交《项目申报表》应为系统中导出版本。申报人应注意审读时间和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