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另一方面,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一体化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要求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也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一体化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手段和目标的辩证统一,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辩证统一。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发展方式转型发生了历史性交汇,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新质生产力和新型生产关系构成了推动上层建筑发展和变革的新的经济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目标在于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改革措施都属于上层建筑发展和变革的范畴,必将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创造条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领会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辩证关系,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一体化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济基础
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是中国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同时,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立场和本质要求。因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必须以“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和价值遵循。
一方面,要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须植根于先进生产力基础之上。
一个国家构筑起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拥有怎样的治理能力不仅是由其历史传统、社会制度等多重因素所决定的,更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基础上演化而来的。新质生产力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的全新生产力质态,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上层建筑。同时,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也将进一步夯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例如,通过支持和引导生成式人工智能、5G和6G移动通信技术和设备、量子通信等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不仅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且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智能化转型。如今,“城市大脑”“数字党建”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已经成为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已成为数字公共治理基本理念。
另一方面,要强化价值引领,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真正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其一,发展新质生产力,必然要求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但必须明确,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是西式自由主义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要讲效率又要讲公平和正义,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避免市场失灵和社会失序。
其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必然要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推动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参与。但必须明确,公有制经济始终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其三,发展新质生产力,必然要求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资本是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必须明确,在发挥资本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防止有些资本野蛮生长,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
其四,发展新质生产力,必然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必然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但必须明确,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的观点,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要避免为技术而技术,或为资本而技术,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目的,必须体现人民性这一社会主义本质属性。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优化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制度保障。
新质生产力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的全新生产力质态,其健康发展离不开上层建筑的政策引导、法律规约和制度保障,因而迫切需要更加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更强有力的国家治理能力。如果在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进程中轻视乃至忽视上层建筑的重要作用,就会陷入“经济决定论”的窠臼,从而失去有效推进国家治理变革的历史主动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首要的是科技创新,这就要求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必然催生产业变革,这就要求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