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表彰在2018年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决定评选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院(系)科研负责人、科研秘书。
二、评选条件
1.积极贯彻党的科研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科研管理规定,工作规范有创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研管理任务。
2.热爱科研管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服务热情,积极参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
3.积极参与院(系)科研管理,并在科研项目、人才与团队、科研基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维护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报送院(系)科研项目信息。
5.积极从事科研管理研究,认真撰写科研管理论文,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在本校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文科处将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个人进行评审,并报校领导审批。
请各院(系)于2019年3月8日(周五)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至文科处办公室(东七楼613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沈丹阳 张哲
联系电话:87543125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度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人文社科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