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重大及交叉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5-21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培育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研究任务的研究人员,根据工作计划,现将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重大及交叉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有丰富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项目、文科双一流建设项目等文科处组织或参与管理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有过往项目在终止或撤项处罚期内的。

二、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每个学院限报2项。

2、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

三、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须至少牵头申报一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项目负责人系副高职称的应在项目研究内晋升正高职称,并完成一次申报。否则在项目研究到期后,应申请鉴定结项,如鉴定结项不通过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3、若重大项目申报成功,则可结项;若申报不成功,则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2)论文类成果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期刊或在权威期刊(参见附件1)上发表1篇及以上。

(3)咨政成果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副职领导(副部级)或副省级领导(省委常委)及以上肯定性批示。

(4)咨政成果获得中办、国办采用或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正部级单位)单篇采用或“三报一刊”、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内参(信息)单篇采用或省委、省政府单篇采用。

(5)软件类成果有应用单位证明。

4、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5、项目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若未标注,则不予承认。

四、其他事项

《项目申请书》1份(双签双章)经所在院系审核,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文科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时文琪 周立翀

联系电话:87540381

电子邮箱:shiwenqi@h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权威期刊目录

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法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社会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研究、文学评论、中国语文、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体育科学、中国音乐学、历史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纸质版)。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欣苑二栋504

邮政编码:430074

领导信箱:wenkechu@mail.hust.edu.cn

电话:027-87543215 

Copyright © 2023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