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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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6-08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发布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申报公告,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及申报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相关项目设置及申报要求,具体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相应通知https://onsgep.moe.edu.cn/tzgg?page=1),项目设置分类如下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专项申报


二、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全面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情况如下: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及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共用名额,限报12项;博士生项目限报12项,且申请人必须为教育学专业的学术型博士生。

   ①线上填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自2026年6月10日起开放,申报人应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②申报名额确定。申报人需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8日下午4点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文科处505办公室:1.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1份需有学院双章双签);② 学院排序表(需加盖公章,博士生项目单独排序)。如申报超项,文科处将组织评审,申报名额确定后,获得申报名额的申报人进行正式申报。

③线上提交。确定名额后,文科处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申请书》通过学院返还申报人,申报人应于6月24日前按照系统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申请书》及《活页》扫描件并提交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应注意扫描件内容须与在线填报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专项项目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专项项目均不设申报限额,设置有培育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四个类别,不同专项设置的项目类别不同,具体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所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①线上填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2026年6月10日起开放,申报人应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②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人需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8日下午4点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1份需有学院双章双签)至文科处505办公室。文科处审批盖章后统一返还学院。

③线上提交。申报人应于6月24日前按照系统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申请书》及《活页》扫描件并提交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应注意扫描件内容须与在线填报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仔细查看《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了解申报注意事项,并按照平台操作规范进行申报。

2. 《申请书》及《活页》模板,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官网相应通知附件中进行下载。

3. 填写《申请书》及《活页》时,应仔细阅读《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各表提纲、各表写作说明,并按要求进行填写;编制预算时,间接经费应按所允许填写的上限进行填写(总经费40%)。

4. 申报工作安排请以校内通知为准。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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