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有关安排,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个学科,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没有结项等级的成果,应由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及发表文章的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另行出版。
3.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4.申报成果形式须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5.申报成果原则上为独著,如合著,著作权人不得超过3人。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6.成果文库申报与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互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2026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8月3日零时至8月10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申报人如通过指定申报出版机构进行申报的,应及时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并根据对方要求及时在系统中完成申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如需办理校内盖章的,应及时与文科处联系以办理相关业务审批。
(3)申报人如通过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进行申报的,应及时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尽早办理“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意见”,并应于8月7日下午3点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文科处505办公室:
①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2份均需已经办理“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意见”,其中1份还需有学院双章双签);
②纸质《成果概要活页》1份
③纸质成果书稿1份
④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1份
⑤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⑥以上材料相应电子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