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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7-10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有关安排,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个学科,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没有结项等级的成果,应由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及发表文章的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另行出版。

3.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4.申报成果形式须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5.申报成果原则上为独著,如合著,著作权人不得超过3人。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6.成果文库申报与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互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2026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8月3日零时至8月10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申报人如通过指定申报出版机构进行申报的,应及时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并根据对方要求及时在系统中完成申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如需办理校内盖章的,应及时与文科处联系以办理相关业务审批。

3)申报人如通过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进行申报的,应及时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尽早办理“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意见”,并应于8月7日下午3点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文科处505办公室:
①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2份均需已经办理“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意见”,其中1份还需有学院双章双签);

②纸质《成果概要活页》1份

③纸质成果书稿1份

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1份

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⑥以上材料相应电子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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