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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3-26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马克思主义(含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学科)、政治(含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经济、管理(含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学、文学、新闻学等学科)、艺术、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荆楚文化研究、专项(含“理论热点面对面”专项)十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专项”组别的项目,须在成果名称前标注专项名称,如“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途径和时间安排

1.人选确定。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90项。请各学院5月8日前向文科处报送初步意向申报人选,未上报人选申报不予受理。若意向申报人数超过限额,将组织校内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网上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5月23日,申请人须认真研读系统“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的作放弃处理。

3.材料提交。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于2024年5月27日下午3点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相关材料至文科处505办公室。材料包括:①申报成果的word版电子文档(以姓名+申报编号命名);②纸质申报书2份(需与系统中所提交申报书保持一致,“申请者签章”处需落实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者的签字。其中1份双签双章);③申报成果纸质件1份(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封面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④申报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纸质件1份(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参与申报);⑤贴有封面的标准档案袋1个。


四、注意事项

1.进行申报前,申请人应下载并仔细阅读《202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系统个人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准备申报材料。

2.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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