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通知中未尽事宜请参考《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enkechu.hust.edu.cn/info/1121/1712.htm)》)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7份(其中1份双章双签);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1份汇总表即可)
6.上述材料的相应电子文档(申请书需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其他材料均提供相应PDF文件)。
*材料统一受理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1日中午12点,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