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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2-28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4号)已发布,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组织动员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专项任务项目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文科处拟于3月18日组织开展校内初评,申请人应于3月17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评审书模板可在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一式3份至文科处505办公室参与校内评审。

(三)校内初评结束后,申请人应在根据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后,于3月26日下午5点前在申报系统上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并应于3月28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需与系统中所提交申报书保持一致,其中1份双签双章)至文科处505办公室。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申报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身份信息,否则申报作废。

    2.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申报书模板以申报系统中下载的《申请评审书》为准,请申请人按照申报书要求规范填报。为方便审查,请将word电子版视图显示比例调整至150%。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其中,间接经费应按照40%额度填写。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文科处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文科处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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