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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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5-06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现组织开展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5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学会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与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的政策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


二、项目类别

(一)学会专项课题

本课题聚焦教育强国建设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1.学术成果专项课题。本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两类,研究时限原则上为1-3年。

重大课题由学会联合中部地区或其他省级及以上高等教育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根据课题难度和性质设立资助标准。

本年度拟遴选一批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学会专项重点课题,每项提供经费资助。

2.产教融合专项课题。本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要求企业实质性参与合作共研,会企联合定向对重点和一般课题提供经费资助。

(二)共同体课题

本课题鼓励高校及学会支机构(分会、专委会)针对本校或本领域科学研究热点、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和院校研究。申请院校或分支机构可根据课题指南组织申报,也可自主确定课题。

本课题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0.5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三、结题要求

学会教育科研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和委托课题以发布的公告成果要求为准。

2.重点课题达到以下2项要求:(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主体成果获省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2)研究报告(重在汇报课题研究的总体概况、研究成果、研究结论、研究反思,体现学术性),不少于2万字。

3.一般课题达到以下2项要求:(1)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学术文集及会议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主体成果获省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2)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万字。

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面向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限报20项,副会长单位限报10项,常务理事单位限报7项,理事单位限报5项,鼓励开展跨校联合、跨学科合作研究。若我校申报超项,将组织校内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资格。

2.本年度课题共分两大类。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见附件)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担任校级领导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获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职务,团队成员至少一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4.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同年度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能再申请学会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或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学会会员单位。

5.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专项课题需注明专项所属类别,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五、申报时间安排

1.申请人应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3日中午12点前,提交初评材料至文科处505办公室(初评材料包括①纸质《课题申请书》3份,其中1份需加盖院系双章双签;②纸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4份;③《申请书》及活页的PDF电子档;④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请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200元经评审获申报资格的申请人需及时交纳评审费,未交费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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