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类型
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共分五类,分别是:
1.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2.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3.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个人申报);
5.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1)个人创作项目(个人申报)
(2)组织创作项目(机构申报)
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含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和各类《项目申报表》等文件),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查询。
二、重要事项
(一)预申报:申请人应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于5月28日中午12点前报送文科处,文科处进行初步审核后,将统一行文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逾期未报送项目,省级审核将不予受理。
(二)重大题材项目内容审读:申报项目中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5月19日中午12点前报送文科处,文科处将统一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申请开具内容审读意见。逾期未申请的,将不再受理审读意见申请。
(三)限项规定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通知要求,学校在申报机构项目时有申报数量限制: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限报5项、传播交流 推广资助项目限报3项、美术创作组织创作项目限报2项,如申报超项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申请表、准备好相关上传文件后,于6月10日前联系文科处进行网上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个人申报:登录基金门户网站 ( http://www.cnaf.cn )—项目申报—个人用户登录(新账户需注册并激活)—获得申报资格—在线填表—上传(含附件)—确认提交—完成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完成申报后,应联系文科处进行审核。
(三)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采用网络申报,请申报者仔细阅读申报指南,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特别提醒:传播交流推广项目须提供与承接展馆(展演)签署的场地意向协议以及资金证明;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须 提供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
(四)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申报人需将全套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有院系双章双签)提交至文科处。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