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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6-14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 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 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 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 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 申报项目已经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所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已公开出版,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组织流程

1. 本次申报我校限报4项。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分结果高低顺序推荐前4位进行项目申报。

2. 时间安排

2023.6.28前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文科处,包含纸质《申请书》1份(双签双章)、成果书稿3份,以及电子版申请书、成果书稿、相关证明材料。

2023.6.30  文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023.7.1-2023.7.7  校内公示拟报送的4项项目。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在教育部系统中线上提交申请、完成审核。

立项后 立项人须向文科处报送纸质《申请书》及申报成果各1份。

3. 线上申请步骤

确定推荐资格后,申请人应尽快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并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在截止日期前保存并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申报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各院系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办公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联系人:严彬彬 张哲

联系电话:027-87540381


附件:1.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模板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会自动生成正式申请书)

      2.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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